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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上标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合同上标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合同上标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但是现在对方说这条款没有指明明确唯一的法院,违反协议管辖唯一原则,说次约定无效。说此案适用合同一般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当地法院,这个合理吗?怎么去提意见,以及维持再本地法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逸涵(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22-09-14 14:37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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