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以下行为是否存在诈骗,我该如何处理?
以下行为是否存在诈骗,我该如何处理? 2年前,我爱人认识一男子,该男子告诉我爱人,在江北有一块地,即将拆迁,他与别人已将此块地承租了下来,在那里盖了厂房,待拆迁时,将会有一大笔赔偿金。但目前手头上紧,若我爱人能借点钱给他,就可以算入股,拆迁时将按出资份额分给我爱人赔偿金。当时我爱人就给了他20万,他没有给我爱人任何凭据。此后,我爱人对此找此人要凭据,同时要求到他所讲的那个地点看一下,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我爱人找到此人,要求其退换20万,此人每次都与我爱人定好时间、地点,说按时、到约定地点还钱,但每次都不露面,之后就联系不上了。为此,我爱人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查处此人有前科,也是因类似的事情,被人举报,但没有立案。派出所民警说,这件事只能按民间债务处理,立不了案,我们只能追讨债务,不能以诈骗立案。
20万对我们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想请教律师,是否存在诈骗,能否以诈骗起诉,我该任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排骨(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5-14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