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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我是自然人,把十万元人民币借给我的也是自然人,我写的借条上并没有写利息,只是写了我的房子卖了再还钱,现在房子还没有卖。请问这个人找我还钱的时候可以要我还十万元人民币年利率24%的利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22-08-1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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