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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造成人体伤害及经济损失先动手的是我方当如何辩护?

土地纠纷造成人体伤害及经济损失先动手的是我方当如何辩护? 在去年五月份,我父亲将住房门口用混凝土修补路面,刚弄好两天,同村的覃某说我家门口是他家土地,让我父亲把铺好的路面挖掉!我父亲不同意,理由是这路都走了近三十年,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闹得非常激烈!后来对方拉了两车泥土堵在我家门口,还扬言说要弄死我父亲!当然第一时间我们找了当地政府,法院的人来处理!法院说没法处理,说土地不归他们管,要找土地局的!当地政府当时处理好了,双方都签字,印了手指印,可是第二天对方单方面毁约!而且还将在政府人员手上的一份处理协议书撕毁并且威胁政府人员,说自己黑道白道都有人!我父母感觉到了恐慌及无助,我与兄弟商量,要回家教训下敢如此威胁我父母之人!在回家的第三天,对方覃某又拉一车泥土来,堵我家门口!忍无可忍!我们将他的农用拖拉机挡风玻璃砸碎,人员应该轻伤!因对方有人在法院当法官!说要告我们!我想咨询律师,我们应当如何辩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ghapp……(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3-05-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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