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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中遇到的难题

房屋拆迁中遇到的难题 2000年姥爷在世的时候父母花钱买了姥爷的房子。写了收条签名是姥爷和老舅(其他子女都同意,只有大舅离家出走未告知他)姥爷一直卧床不起,所以一直没办理房产证更名和房屋买卖交易2003年姥爷突然病逝2009房屋拆迁改造结果拆迁办的人让我们办公证。结果是公证处给出具了一份声明书:内容是我母亲声明自己是该套房屋的拆迁被执行人,代表姥爷被拆迁(除大舅和大姨未到场儿女都到场)今年初大舅病逝。拆迁办以该声明书含糊不清未有明确产权说明拒绝给我妈发放拆迁租房补偿款。须重办公正兄弟姐妹都签字画押(不知道为什么当初我的姨妈和舅舅出席了公证也签字了,公证书里只有一页纸,没有他们的签字页)后来想重办公证结果公证处说子女去世的要他的儿女都出席才能办。这里我想说:房屋在十年前已经买卖过了,房屋所有权是我母亲的,有收条为证,可以做公证,姥姥和老舅可作为证明人。结果拆迁办不认收条,说无效。必须让我们去重新公证,具体是什么公证也不说明,态度恶劣(因我家为房子的事多次找他们他们很反感了)向公证处的人解释了房屋买卖的事他们说人已经去世了不能办理更名和买卖交易了只能按照遗产办理。恳请各位律师大人指点迷津: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收条真的没有用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iay……(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2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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