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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鉴定为轻伤.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在工作中因为“碰到”对方一下,因本人没有察觉到没及时道歉,对方就骂人甚至动手,被其他同事拉开,回到宿舍后被叫到对方宿舍,让我道歉,我的意思是可以道歉,但对方也骂我动手了,也得道歉,因洽谈不合动手打我,当时我有推开她,自认为是正当防卫,也没将对方伤到,还有几个对方宿舍的人也对我推按,及时与领导沟通,也去了医院检查,手部有多处刮伤,脖子也有明显印记,领导解决的办法无法令我满意,如果我报警这算什么刑事案件,我会有什么责任,能得到什么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izud……(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3-05-1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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