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警察见死不救
警察见死不救 我女儿5月2日早上六点多,在河边洗衣服不慎落水,被晨练老人发现并施救,但因年老且竹杆又短没有成功,眼睁睁看我女儿没入水中,老人救人期间有路人看到并报警,两三位警察太约在我女儿没入水中5至10分钟骑摩托车来到,老人立刻告知警察我女儿落水时间和位置(在离岸边4至5米处),他们却看了几眼就走了,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之后也没再来,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之后通过汪良老人知道以上事情经过后,我家人在河边不停寻找我女儿,并于3日至4日两次到派出所报警并质问他们当时为什么不想法救人?可第一次派出所称当时没有人报警,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翻看记录也没有。但第二次派出所却不知为什么改口说当时有人报警,也有记录,称当时出警民警不会水,没办法救。我家人真的是无言以对,其实我女儿落水处水深2米至3米深,就算不敢救,为什么没赶紧找人支援和帮助,而选择离开不再回来呢?没办法,我们最后希望他们帮忙寻找打捞女儿尸体,他们说没有设备,没法进行,我家人只有继续沿河边寻找。直到我女儿尸体在5月4日浮在下游水面,被人发现报警,我们赶到后,看到水面浮着的正是我女儿,已经开始腐烂,我们真是心痛至极点!我女儿就这样没了,令人惋惜和心痛。但更令人伤心和心痛的是我们心中崇高无上的在人民群众生命出现危险时的不作为,令在场群众和知情人无不愤怒。试想,如果当时他们能想办法予以救援,可能我女儿的命还能挽回。请问律师问我该怎麽告警察?我能得到什麽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gfff(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13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