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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证明有效吗,我可以主张房屋权利吗?

这样的证明有效吗,我可以主张房屋权利吗? 我的父亲在前年过世。我们在整理房屋时发现一张《证明》,是1992年6月时乡政府建设管理办公室写给县房产局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我乡丁家村第二村民小组徐龙辉,在XX镇XX街74号101室有集资房1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单价200元,总价1.2万元。请你局办理房产证明。
上述证明中所写的名字是我的父亲,父亲生前从未说起过这回事情,我们也从来不知道有这套集资房。请问:现在我们家属单凭这份证明,可以主张这套房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ai……(上海)
提问时间:2013-05-1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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