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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小孩后工作问题

生小孩后工作问题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当教师,按照学校规定请了3个月的产假,我休产假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7月1日,6月底我回学校报到,7月1日开始工作(学校期末工作,也就工作了几天开始放暑假),但被告知下学期如果没有岗位,就要继续请事假,也就意味着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f6047(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2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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