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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村干部向妇女施暴案件

村干部向妇女施暴案件 某村干部在收取卫生费时与女主人发生口角后此村干部向女主人施暴,给她脸上一拳打倒在地,送医院后花费医药费近1000,并病休14天。此事经村里调解后结果是:要求此村干部在一星期内向女主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2000元。但是暂且不说家人对赔偿金额不满,此村干部至今(2个星期过去了)都未出面道歉。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请速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刺沫(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7-29 12:0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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