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父母的朋友以买房为由先后取走8万元的欠款,并打下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由于父母朋友的去世,父母拿着欠条找朋友的家人追要欠款,可家人并不认可,于是我的父母便将朋友的妻子起诉到法院,由于当时父母法律知识的欠缺,并没有对欠条做笔迹鉴定,结果输了官司,现在上诉至中院,由于我的父母有一盘当时和父母朋友商讨欠款方面的录音资料,里面可以清楚的听到有关欠款方面的说话录音,现在我已经把录音资料以文字的形式提交到了中院,中院还没有开庭审理,我想请问律师两个问题,1 接下来的官司怎么打;2由于父母朋友还有一个母亲健在而且还有一个儿子,由于当时起诉的时候,父母法律知识的欠缺,并没有把他的母亲和儿子一同和他的妻子列为被告,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现在撤诉,重新将父母朋友的母亲 妻子 儿子作为被告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列为被告 重新起诉可以吗?法院会受理的几率会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aogc(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5-12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