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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电动车停在单位门口昨天让人给偷走了,目前已经报警,并且监控显示确实是昨晚让人给偷骑走了

我电动车停在单位门口昨天让人给偷走了,目前已经报警,并且监控显示确实是昨晚让人给偷骑走了 我电动车停在单位门口昨天让人给偷走了,目前已经报警,并且监控显示确实是昨晚让人给偷骑走了,买的时候大约花了一千两百块,中间换过一次电瓶,更换后的电瓶和原电瓶市场差价在200到250之间。我想问下对方是否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或者是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罪名?我作为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除了警方返还的车辆以外)?比如说车辆被盗期间我来回上下班的交通费,还有车辆可能产生的损坏的维修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40(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2-03-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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