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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案发晚上在一家KTV门口遭到十几名KTV工作人员(其中有喝醉的俩个经理)的殴打 120把我送到医院 鼻梁骨折  牙齿大部分松 身上很多地方疼痛  到了派出所  负责我案子的警官把KTV老板叫来协商解决 给我道歉   那警官说看别老板挺诚恳差不多就行了  我说也行  我知道他们都认识 就要了五万  可还没等KTV老板说话  那警官就大发雷霆说我狮子大开口  说那就公事公办 拘留3个嫌疑人(据说110送来七个 我只见过一个) 你靠这个赚钱啊(对我说)我今天就把结果给你 我只能拘留嫌疑人  关于医药费你打官司去吧  我说打我的人有十几个  为什么只有三个 警官说别人都是拉架的  (我没有还手只是拉着一个人等警察来  何来拉架)很多司机可以作证    就这样我拖着病体从早晨等到下午  换来的一句话就是 你走吧  过俩天通知你处罚结果  我是受害者  我觉得我像个嫌疑人  我不懂法律   怎么样仍受不了  就找了个懂点法的叔叔  他说要在派出所开一个证明 让我拿着这个证明去做伤情鉴定  我去开 派出所不给开 最后我把那位叔叔请来 派出所气汹汹给开了  还把嫌疑人放了  今天我去司法部门鉴定  那里的警官不给鉴定  说半个月后在来 
   我想问 我到底怎么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是一个农民家的孩子刚结婚 医药费已经花了三千多 医生说牙三五年就掉了  医药费谁来负责?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龙龙(宁夏-石嘴山)
提问时间:2013-05-1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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