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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怎样才可以把损失减到最低?

我怎样才可以把损失减到最低? 我是2010年3月底从前任店主手里接手该店。当时我付了前任店主7万四千元转让费。当时也带我去见了房东,房东也默许我接手该店。
可是就在前几天我才知道,现在的房东把房子出租权转让给其他人了。但是在6月底我和他签新一年承租合同时他并没有告知我。
而且还在合同上说不允许我转让。其实我也打算好好干几年的。但两年后房子又要被收回。又不能转让。所以现在很茫然。
最关键的是两年以后接手的房东告诉我,接手后就不租给我,说是当仓库用。

请问我现在有权向收取我转让费的前任店主讨要转让费吗?
现在的房东应当付什么责任?
我可以用什么办法,把我的损失减到最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袁缘(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07-2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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