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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xx,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

青冈县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xx,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 青冈县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xx,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我第一时间依法通过网上信访热线,反映过这个问题,青冈县综合执法局为了逃避责任,答复内容断章取义,没有完整梳理事情脉络,整个事情经过我有聊天记录为证!青冈县综合执法局说答复意见处理说让去青冈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请问律师这个事情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1107s7He(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21-11-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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