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纠纷和老人病逝前医疗费用问题

遗产纠纷和老人病逝前医疗费用问题 您好 
     父亲共有子女三人,我是小儿子,还有一个大姐和二哥。 大姐要求继承老人六间房中的三间房,但是事实上公证处只有五间房。老人生前一直由我赡养,父亲是因为癌症去世,治病期间高昂的医疗费用及老人的身后的丧葬费用全是由我一人承担的,如她要继承是否应该也承担相应的费用。 老人生前曾立遗嘱大姐可以继承部分遗产,但后来觉得不妥当众撕毁,是否等同认为取消女儿的继承资格,但是后来老人未立下任何遗嘱就已病逝,也曾口头说过房子由我继承。父亲于多年以前已经和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当时也有书面协议,协议由大女儿保管,但时隔多年大女儿将协议丢失,虽然在父亲死去的这两年间二儿子没有提出过继承遗产的事情,但因大女儿现在要求与我平分父亲遗产,为避免将来二儿子再来要遗产,是否应该三人平分继承。老人生前从未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是否拥有平分遗产的权利。是否可以我继承大部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董馨怡(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5-08 12:2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