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2013年3月,申诉人经介绍来到被申诉人公司上班,因平时工作时间不稳定,偶尔工作时间达到十几小时甚至近二十小时,同时公司经常安排做本职外的工作(本职是零底薪,纯计件,分外工作纯属零报酬,如装货、跟车等),感觉身体不适(其中出现过感冒、拉肚子等症状),工作较累。申诉人提前半月多次提出离职,并在公司招纳了新人后且征得公司老板及厂长同意后离职,在职员工工资已结算,申诉人久久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大约工作55天,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工作中损耗为由未给予结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ibing……(山东)
提问时间:2013-05-08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