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事经济纠纷.
民事经济纠纷. 2012年9月19日我租了房东位于泸州市龙马大道龙南路荷花池4楼4-37号的房子,租期半年,到期退房的时候由于还未到交水电费的日期,房东说缴清水电费后再把租房时缴纳的1000元押金退给我,并让我给了他一个卡号,他缴清水电费以后把剩下的押金打到我给的那张卡上。我觉得他自己有车,房子也在那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千把元钱,他一老总也不至于赖账,没有多想就同意了,也没让房东写什么字据,而且租房合同在我手里。中间物业曾打电话给我,催缴水电费,我给了物业房东的电话号码,并通知了房东。开始给房东打电话他总说忙,抽空就去缴费,缴清后就把押金打给我,后来水电费交了是69元,我想房东应该要把押金退给我了,结果一直拖到今天也没打到我卡上,都快两个月了。现在房东的手机一个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另一个通了可他一直不接,我联系不上房东了,真的很郁闷。我租房的时候刚出学校没多久,缴纳的押金都是家里父母给的,钱不多可那是我父母辛辛苦苦挣的,不想就那么给房东了。房东姓周,租房合同上面有他的全名,但是是签名字,我认不出是什么字,合同上有身份证号码,房东好像是什么保险公司的经理还是什么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不清楚。前天打110咨询了一下,他们说可以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他们想办法找他协商,我想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走这一步,我想问一下,我现在除了报警还有另外的方式要回我的押金吗?另外只要我报警的话就能拿回我的押金吗?谢谢大家为我解答了!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li……(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3-05-08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