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恶意收回咋办?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恶意收回咋办? 各位律师好:
2008年地震后来到绵阳租一门面,合同期是3年,从2008年8月30号截止到2011年8月30,在2年内,房租由每月400涨到800元,而转让费由3000元涨到15000元,于是房东在昨天(还未满2年)就通知我,说是要收回房租让他女儿做生意。我告诉他3年合同期还没有到期,你不能违约。而房东不理,反而说房子是他的,他想啥时收回就啥时收回,与我无关,叫我赶紧去另外找门面。
我知道他是想收回后再租出去,一手赚房租,一手赚转让费。转让费是行业潜规则,我接手门面时同样支付了转让费,那房东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可以控告他吗?
请问律师:房租是否违法,他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同时这个损失应该如何界定和计算呢?
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次急援(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07-27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