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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
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 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在医院做了开刀手术,医生说是环指基底部骨折,有移位并且关节囊撕裂。在住院时我就要求派出所做伤情鉴定,当时派出所让我出院之后拿医院证明去派出所。等出院之后去了派出所,警察说需要开申请单才能去分局做伤情鉴定,但是警察让我先和对方调解。可是对方不愿意赔偿,所以调解失败了。
之后我多次找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可是派出所一直让我伤痊愈之后去做伤残鉴定,并且说没有伤情鉴定,只有伤残鉴定。
现在是10月21日,事发已经快两个月了,目前派出所就是不肯让我做伤情鉴定,并且几个民警互相推脱,我现在应该如何才能做伤情鉴定呢?
派出所是南京市栖霞区丁家庄瑞福派出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21-10-2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