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

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 2021年8月底,我被人扭断了右手无名指,当时报了警,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去了医院。在医院做了开刀手术,医生说是环指基底部骨折,有移位并且关节囊撕裂。在住院时我就要求派出所做伤情鉴定,当时派出所让我出院之后拿医院证明去派出所。等出院之后去了派出所,警察说需要开申请单才能去分局做伤情鉴定,但是警察让我先和对方调解。可是对方不愿意赔偿,所以调解失败了。
之后我多次找派出所要求做伤情鉴定,可是派出所一直让我伤痊愈之后去做伤残鉴定,并且说没有伤情鉴定,只有伤残鉴定。
现在是10月21日,事发已经快两个月了,目前派出所就是不肯让我做伤情鉴定,并且几个民警互相推脱,我现在应该如何才能做伤情鉴定呢?

派出所是南京市栖霞区丁家庄瑞福派出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21-10-21 18:3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