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方和对方应负什么责任?应该怎样公正处理?
我方和对方应负什么责任?应该怎样公正处理? 我今年53岁,是退休女工人。我总认为劳动光荣,于是,我就和邻居们在家附近的荒地里种上了菜。7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发现我种的菜被人挖掉,就到菜地周围查看,看见一台挖土机正在运行,就上前询问有关菜的事情,挖土机驾驶员承认是他将菜挖掉的,(前几天我已经和挖土机的师傅说好过几天才挖菜地的,但时间未到就提前挖了)我就找他赔偿损失,驾驶员就打电话给包工程的老板,老板就派了两个青年男子过来(一个穿白衬衫,一个穿黑T恤),其中一个青年男子(穿白衬衫的人)走过来就骂我,于是我与他发生了争吵,接着就打了起来,那人将我摔倒在地,还用手掐我的脖子,当时我已说不出话,吐不过气来,另一青年男子(穿黑T恤的人)见此情景就拉开了那个穿白衬衫的人,并放走他,当我清醒过来时,那个打我的人已不见踪影,我无奈就只能求驾驶员把打我的人找来,送我去医院就诊。但驾驶员说不认识那人,只认识剩下的这个穿黑T恤的人。于是,我就趴在挖土机驾驶室里等待打我的人回来。
过一会,包工程的老板(杨某)开车过来了,不但不承担责任,还出口骂我,还将剩下的两个人带去吃午饭,把我丢在那里不管。我孩子下班回家后见我不在家,就去种菜的地方寻找,发现我趴在挖土机驾驶室里,得知我被人打的事情后,他很伤心,更是气氛。当孩子劝我回家吃饭时,对面来了四个年轻人,我指认了其中两个相关的人,孩子就上前询问打我那个人的有关情况,其中一人(当时不在场,是杨某的儿子)就否认打架的事实,还叫我孩子走开,孩子就与其争吵起来,当我准备将孩子和他拉开时,他就上前推我孩子,于是他们四人就拳打脚踢打我孩子,当孩子挣扎时,他们四人又将我孩子按倒在地,接着用脚踢踩我孩子。我怕孩子被他们打死,就用双手拼命地拖住一个打手的腿,那人居然将我踢倒在地,并将我拖了3米远。这时,另外三个打手更加厉害了,用砖头砸我孩子的头部。真是惨无人道!过一会,孩子的父亲也找来了,见此情形就向派出所报案,孩子也打电话给单位领导和朋友,请他们过来帮忙评理。当警察过来时,简单询问事情经过后,不但不帮我家说话,还骂我和孩子,我于是向警察下跪,求警察主持公道,警察简单应付我后,放走了涉案三人,还有一人是我紧抓不放并强烈要求带进派出所调查的。
接着,我和孩子被同事送进医院,一会功夫,医院就催着交医药费,孩子找同事借了钱,他自己开了些消炎药就没住院,看到我在病床上痛苦的样子,孩子就到派出所询问情况,顺便找那个打人凶手和老板,叫他们到医院来看我。我怕孩子出事,就叫孩子朋友和他一道,有什么事情可以有个照应。到派出所后,派出所的人说现在双方都有伤,不能陪医药费,也不会来看我,打我的凶手正在找。孩子急了,就去出事的地点找工程老板评理,让他来看看我。但是,老板不在,那个挖土机的驾驶员在,孩子就叫驾驶员打电话给老板,老板不来,孩子自己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还是没来,但指使了一个上午打我孩子的凶手过来,孩子和他争吵起来之后又打起来了,孩子朋友还没来得及拉架,那人就因脚滑滚到土坑下,后来那人和孩子都受了伤,他的伤重些,(孩子朋友没有参与打架)孩子就报了警,警察来了后将孩子带进派出所。后来得知那人住院治疗了,但没构成刑事责任中轻微伤.急求好心人分析一下:我方和对方应人员负什么责任?应该怎样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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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斌在红尘中(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07-27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