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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欠我的钱,当时借条上写着到期未还我有权处理他店里的物品

一个朋友欠我的钱,当时借条上写着到期未还我有权处理他店里的物品 一个朋友欠我的钱,当时借条上写着到期未还我有权处理他店里的物品,而且把钥匙交给了我,后来到期他未还清,我也一直联系不上他,最后我被逼无奈变卖了一些物品,他不知道是我拿走变卖的,选择了报警,我该怎么办?他现在也后悔报警,想撤诉协商解决,他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他可以要求公安部门撤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1009eDsP(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21-10-1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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