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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前同居2年,期间他父母为我买了电脑、电动车、数码相机,去我老家时给我家买了烟酒。我父母提出登记前要买金首饰,后来买了2万的金首饰,然后去年12月去登记领证的,今年4月向他父母借款28万用于买车(写了借条,签了我们俩的名字),车主是他。
    我一直没有个人收入,他在上班。现在闹离婚,请问电脑、电动车、照相机这些贵重物品该怎么分,特别是车(我不想要)?另外,我在同居期间意外怀孕两次,我自己选择去流产的,这能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岁月静好98……(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5-0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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