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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来自宜宾学院的大二学生。今年九月的时候我为了学习在外面租房子住
您好,我是来自宜宾学院的大二学生。今年九月的时候我为了学习在外面租房子住 您好,我是来自宜宾学院的大二学生。今年九月的时候我为了学习在外面租房子住。和二房东(大房东把权利都给了二房东的)签订了半年的合同(9.1-12.31)。由于封校我只在房子里面住了五天,就不得不回学校住了。后来因为家里突发情况,我无法继续租房。二房东说可以转租,只要能够给他钱就可以了(合同上写的是押一付三,但是实际上我们是押一付一,一个月750)。并且说如果我能够找到一个租到12.31的就可以和我解除合同。在昨天我找到了转租的人,去问二房东现在可以解除协议了吗,他说可以但是不退我押金,又说我这个也算是违约。在一番扯皮后,他提出和我解除合同但是不退押金。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要如何才能要回我的押金呢?我能够申请仲裁吗?二房东那边的合同他现在已经销毁了,我这里有图片备份。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21-09-10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