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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1岁,我和我16岁女友同居,双方自愿。但是意外怀孕

我21岁,我和我16岁女友同居,双方自愿。但是意外怀孕 我和女友在一起三个月,但女方跟我分手,女方家庭也不同意我们交往。而且很坚持要打掉小孩。说要告我拐骗她女儿。要我赔偿她两万元流产费营养费。我觉得不合理,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愿意做出五千元的赔偿。是否可以?                           补充:我在法律上是否要做出赔偿,或者是我们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ml4606(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7-26 23: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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