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之前因为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又无故辞退了我,最后我申请了仲裁,如果裁决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但是,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不可以,只能等判决出来生效后才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