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债务追讨
追讨债务
追讨债务 律师您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去年我借给我男朋友4万块钱,并没有要求他写借条。现在我们分手了,为了以防万一怕以后他不认账,所以现在要求他写借条。可是他拒绝,他说钱他一定会还,可就是不愿意写借条。所以我想请问下律师,如果将来他要是不承认向我借过钱,我该怎么办?或者说除了借条以外我还可以用些什么证据证明他有向我借过钱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25653(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07-26 19:0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7-26 19:27
可以录音,录音也能成为证据使用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万莉律师
2010-07-28 20:12
录音,后者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出借款事宜,让第三人知道你们之间的借款事实和金额,以后可以找该第三人作证。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债务追讨
10个回复
债务追讨
1个回复
追讨债务
1个回复
追讨债务
1个回复
追讨债务
0个回复
债务追讨
1个回复
追讨债务
2个回复
债务追讨
4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