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父、母二个人的名字)、股票、存款。原告诉请继承房屋全部产权

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父、母二个人的名字)、股票、存款。原告诉请继承房屋全部产权 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父、母二个人的名字)、股票、存款。原告诉请继承房屋全部产权,法院判决由原告继承房屋全部产权,但超出诉讼请求加了一句由被告配合过户;同时判原告支付被告一定钱款。现在被告下落不明,未向法院申请执行,也不可能配合过户。现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发协助执行书),由原告一个人单独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在被告未申请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原告把钱款交到法院代管吗?2.如果原告想让被告申请执行后再把钱给被告,法院可以以此为由不执行(不同意执行原告的房屋过户申请)吗?3.或者法院可以以此为由中止执行吗(也就是被告不到法院去确认拿到钱,原告就一直过不了户)?原告该如何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蘑菇(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1-07-24 21:39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