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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我的同学于6月29号经中介A介绍,从广西出发到广东中山,中山那边有中介B来接应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我的同学于6月29号经中介A介绍,从广西出发到广东中山,中山那边有中介B来接应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我的同学于6月29号经中介A介绍,从广西出发到广东中山,中山那边有中介B来接应。
原预定到某化妆品厂做暑假工,但中途临时更改为珠海一个电子厂。由于这个厂只接收职校学生,我们在即将进厂时,中介B带我们上一辆客车上,与车上来打暑假工的学生讲好,在车上的学生都一致对外说自己都是某职校的学生(无论你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并且在车上说明不用理会合同上的日期(即8月28号),想走就走。
进厂后不久的一晚,他(广东的中介B)叫我们去他的宿舍房间里签订合同,他又再一次强调,不用理会合同上的日期(第二次)。
到了7月20号时我和一个同学一起申请离职(这个厂暑假工离职要提前15天),我们组长听了我们的申请后让我们两个向自己的“老师”(即广东中介B)询问同意,并且让“老师”打电话给他,(这个时候厂里是允许不做到合同上的日期而提前离职的,只是每小时工价会少一块)。
然后我们向广东中介B申请离职,在说明理由后,他也同意我们的离职,但是他要求广西中介A打电话给他(广东中介B)。
我只好联系广西中介A,说明情况后,让他打电话给广东中介B。但是他以合同上的日期(即8月28号)为由,说出发广东那天已经讲清楚必须做到规定日期(8月28号),否则不能走。但是那天我们一行人都表示没有听见他这个说法,也没有在他那边签协议。然后他以合同为理由,劝我们不要走。
请问现在我该如何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21-07-22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