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和强制拆迁诉讼
拆迁补偿和强制拆迁诉讼 我现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700多百多平方米,房屋和院子在国道边,(实际面积有八百多平方米)全部都是出租了,且十几年了。出租给七家人做生意,一家人租了院子和几间房子。且都有营业执照,我们这现在有的地方按一比一点三四赔偿的,我这片是给了国家电网公司了,县政府出面只给赔一比0.35,请问我该不该要求按商业用地和商业房补偿,标准是多少?谢了。前几天更可笑的是政府的拆迁办的人带了司法局的人还有城建局的等人来下了个十天之类申请法院强拆的文件,(我奇怪的是评估我不知道你们说评估了,不需要我签字,难道也不给我个具体的赔偿方案,我行政复议吗?就直接来个强拆)请问我现在该咋办?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诗唯影.(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3-05-03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