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离婚前由女方公积金按揭的商品房房产,离婚后房产证能否过户到女方(主贷方)或者已经年满20岁的孩子?(

离婚前由女方公积金按揭的商品房房产,离婚后房产证能否过户到女方(主贷方)或者已经年满20岁的孩子?( 买房时间2011年2月。双方已经于2012年7月正式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法院离婚调解书上已经写明将房产赠与孩子,写明由女方和孩子共同生活,写明由女方承担一切债务。买房时是女方单位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而且一直从女方银行卡上每月扣除买房按揭款。离婚后,也一直从女方银行卡上扣除按揭款。男方无工作,从来未出一分钱,但是因为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和银行要求夫妻都要签名,所以目前房产证上写的男女双方的名字,在银行的借款合同上也是男女双方的名字。目前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能否改写到女方(主贷方)或者已经年满20岁的孩子?
第二个问题:2012年7月已经离婚了,女方在离婚后仍然在独自还款,男方如果在13年后,等女方独自还完房屋贷款的时候,对房子提出所有权要求,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swzxb……(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5-02 23: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