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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

土地买卖 您好!我是内蒙古锡盟人。在锡林浩特市买了一块地。在甲手里买出来的。一共7000平。有我们3000平,有甲4000平。当时办理环评书的时候,用我的名字办的。后来甲把那4000平卖给乙了,甲把我手上的环评书要走了说是去办理过户。把我俩的地分开。当时甲也没给写手续就把环评书拿走了。等到办户的时候不知道他们怎么商量的把我的地也落在乙的环评书上了。乙给甲手写了一个条子意思是乙的环评书上有我3000平。今年政府要求盖房子。我们没钱,就打算把地原价卖掉,乙有意购买,但是没有交纳定金。我们以为乙不购买了。快到政府规定的期限了,我们没办法就借钱,去那个地上备了五间房子的料。目前房子已经该了三分之一。乙得知我们盖房子后,来找我们说当时已经同意把地卖给他了。还说我们盖房子是违法的,因为我们没有手续。就这样我们把地卖给他了。给他们写了一个收条。并把当时甲乙双方写的那个条子也给乙了。我们觉得被人骗了想要打官司。您觉得我们有胜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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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冬梅12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0-07-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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