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伤害
民事伤害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我的母亲在一个酒店后厨工作,和一个二十岁的女服务员发生口角,原因是对方侮辱我的母亲(她看不起我的母亲经常用语言中伤),随即二人就动手打了起来(是对方先动手的),她对我母亲拳打脚踢,我母亲便还手自卫,她就咬我母亲的手指,流了好多血,我母亲情急之下就拿着案板上的菜刀吓唬她,谁知她还是一直不放,我母亲就用刀背拍了她的肩部几下,然后二人被别人劝阻,她们经理知道之后,批评教育了二人,并让各自看病,第二天下午,酒店打来电话说我母亲跟人打架了,人也不见了,还说对方女孩家长来了,报警了,现在对方人在医院,等待检查结果,并要求我方赔偿,其实我母亲也受了伤,我还是个学生,老家在农村,父亲残疾,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母亲该怎么办?这个事情有多严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s杜(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5-01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