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我开摩托搭太太一同回公司周日加班。大约早上7:30左右在离公司一公里左右的双向通行的堤道上,一个16岁的小家伙骑自行车从前进方向的村道冲出来横穿道路,与在我前面20米左右的摩托车在路中心线会车,前车躲闪及时没有碰到他,他回了下车把,然后摇摇晃晃的穿过中心线,本车躲闪不及,自行车尾碰到本方的车头左侧,发生碰撞,令到本人和太太撞到地上,本人手脚多处擦伤,太太膝盖擦伤,对方自行车被撞出3米,对方人本身左脚膝盖以下小部分擦伤。请问此事故责任如何判定,而本人和太太的伤情是否属于工伤,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ky(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0-07-25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