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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的二手房10月份把房子接到手的,到现在为止缴纳过2次水费(去年11月份和今年1月份)

去年买的二手房10月份把房子接到手的,到现在为止缴纳过2次水费(去年11月份和今年1月份) 去年买的二手房10月份把房子接到手的,到现在为止缴纳过2次水费(去年11月份和今年1月份),然后今年4月份自来水公司通知我说,水表反装,要求到自来水公司去接受处理,到自来水公司后要求罚款3000元,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重庆)
提问时间:2021-05-21 17:2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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