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网恋的男朋友给我花了一万多块钱,然后后来性格不合分手了,他报警了
可以协商解决的
一般来说,恋爱期间情侣间互赠礼物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调整。
一般来说恋人之间的情谊行为的不属于债务,不能主张返还,但是对方已经报警,建议还是积极配合处理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及该款项的性质等综合判断,如果属于自愿赠与的,可以不进行返还.
借款可以主张退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该问题。
法律上只看是否有借贷事实,并且要有凭据
你好 自愿可以不用返还
可以维权
你好,如果欠款是对方自动赠与的是可以不还的
协商吧
自愿给花的 无需偿还
自愿给花的 无需偿还
如果是自愿赠与可以不用返还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审判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时效一般三年,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缴费;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15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6、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欢迎打电话咨询,或者到盈科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