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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父亲是否可提出离婚

我父亲是否可提出离婚 我父亲与现任妻子在1991年左右结婚,后父亲在2005左右脑梗,现老年痴呆。期间父亲的治疗费用一直有我和我姐二人承担,对方4个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现继母认为无法继续照顾父亲,要求我和我姐将父亲接走照料,并声称以后也不要再接回,不再承担夫妻间的照料义务,(我们已经接走),但继母要求将父亲的退休工资1半留给她,并将父亲的各种证件扣留。目前父亲仅有一处县城中很小的房产(50-60平米),而继母声称此房产为父亲留给她养老之用。
    按照目前的情形,继母方不愿承担夫妻间的照料义务,却仍然要求占据父亲的财产,是否可认为婚姻已经没有存续的必要,而由我方提出离婚呢?另我方提出离婚的话,是否需要给对方以补偿呢(我认为过错在对方,不应由我方提供补偿),父亲的房产为婚后财产,是否需要夫妻均分?如对方不同意离婚由不同意继续照顾我父亲是否可以判定离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zhdon……(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3-04-3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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