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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现在由于他欠了别人钱,被起诉,共同拥有的房子也被法院保全了,目前房子又面临拆迁,如果货币安置的话,对我的利益会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x210510cr8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21-05-1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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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欠别人钱是你们离婚前还是之后,对方有没有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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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离婚之后,没有起诉我,我是今天拉了产调才知道房子被保全的,房产证也是每人一本的,因为10多年了。没有拿到过女儿的抚养费,他的房产证也押在我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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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这样,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到时候有货币补偿,法院可能会划走男方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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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哦!那我女儿现在要拿抚养费的话去法院起诉的话也可以从拆迁款里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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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保全他的拆迁款账户,判决下来之后可以直接从里面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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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OK!谢谢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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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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