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 我与前夫2006离婚时名下一套房子是共同拥有,产权各占百分之五十,现在由于他欠了别人钱,被起诉,共同拥有的房子也被法院保全了,目前房子又面临拆迁,如果货币安置的话,对我的利益会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x210510cr8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21-05-10 13:5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欠别人钱是你们离婚前还是之后,对方有没有起诉你。
交流头像
用户
是离婚之后,没有起诉我,我是今天拉了产调才知道房子被保全的,房产证也是每人一本的,因为10多年了。没有拿到过女儿的抚养费,他的房产证也押在我这里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是这样,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到时候有货币补偿,法院可能会划走男方那部分。
交流头像
用户
哦!那我女儿现在要拿抚养费的话去法院起诉的话也可以从拆迁款里扣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以保全他的拆迁款账户,判决下来之后可以直接从里面扣除
交流头像
用户
OK!谢谢您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咨询专业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 合肥

田方方律师

安徽 合肥

夏圣兵律师

安徽 淮南

赵秀莲律师

安徽 蚌埠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安庆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1793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5925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田方方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343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安庆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