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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

对方未付租金,村委会可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吗?

对方未付租金,村委会可以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吗? 某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作鱼塘养殖。2012签订合同,2015年到期,租金约定每年低支付,但是承包人未付2013年的租金。请问:村委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如果可以,是否在承包人应该支付而未支付的时期后,书面催告要求支付,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则可以解除合同;若村委会没有催告是否还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怎么解除,是向法院起诉吗,还是单方面收回土地推平鱼塘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ongai……(上海)
提问时间:2013-04-2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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