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荒地使用二十几年后的使用权
荒地使用二十几年后的使用权 您好,我家在九几年时在学校(我父亲是教师)边的荒地开荒种菜,后来有个人说地是他的但当时他就说不要了给我家用。九八年时我在地上建了猪舍,在猪舍边上还有三米左右的空地。一一年后我准备翻新时就和那个人(他已去世)的儿子说了,他儿子也说给你了你想怎用就怎用,但是到今年初那个人的儿子说要回那三米空地,而且在四月份时种满了木茹还在猪不到五十公分处种了木。请问我还能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钟永超(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3-04-29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