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和别人互寄东西,我的东西价值700左右。然后我寄过去的到货签收了

我和别人互寄东西,我的东西价值700左右。然后我寄过去的到货签收了 我和别人互寄东西,我的东西价值700左右。然后我寄过去的到货签收了,她寄给我的竟然是错误的地址和电话,然后我联系快递,快递说必须要寄件人才能更改电话,然后这个快件就必须被退回。也就是说两样东西都归她了,我还出了两边的运费,这个可以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21-04-24 11: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