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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了。业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居委会主任 这样

我们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了。业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居委会主任 这样 我们小区已经成立业委会了。业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居委会主任 这样合法合理吗?本来我们小区商铺外面没有规划车位。也就是说停车是不收费的,他没有召开过全体业主大会 也没有办过任何手续私自在进出口处装了道闸。划了车位。开始收停车费。这些收的费用就说是业委会专项使用资金。并不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样合情合理合法?据我所知。居委会是监管业委会.的。她这样业委会和居委会都是同一个主任是否合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碧桂园(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1-04-09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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