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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房屋处置

房屋处置 您好:我与朋友夫妇二人签共同订了一份用房屋抵押借款的借条,到了还款期限却联系不上夫妇二人,到房管局才知道抵押房本为假房本,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才知道这名女子用此房本向不同人借款共约40余万,几天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将此女子拘留,男子仍然在外。现在我想根据借条规定处置这名男子名下的房产,这样做可以吗?是否能因为她们没有地方居住、没有工作就不能处置她们的房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nenin……(天津)
提问时间:2010-07-25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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