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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押金退还问题

房屋押金退还问题 1,该房租赁期1年,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1年4月3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14500元,按年付款,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款,房屋租赁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款乙方,不计利息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问题:房东现在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为由,不退还押金,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m198……(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21-03-30 09:52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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