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合同\保险\补偿赔偿问题
合同\保险\补偿赔偿问题 1.我05年8月来公司,08年6月公司说开始为我办保险.之前我没接触过保险,听说不好补缴,可以协商补偿给我吗?
2.08年5月,公司和我们签合同,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与实际不一样,为保障工作,我签了。现在公司撤销我们部门,我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公司要我走人,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我5月之前的4个月是否能拿双倍工资的赔偿?赔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还是我每月到手的工资?
3.由于被迫走人,我在公司3.5年,是否能得到3.5个月工资的补偿?补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还是我每月到手的工资?
4.我们是单休,公司也没这方面的加班费说明,一直周六上班或者周日上班,但公司会说加班费在工资里一起发给我们了,请问是否合法?
5.我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复印件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打工的(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08-12-31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