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合同\保险\补偿赔偿问题

合同\保险\补偿赔偿问题 1.我05年8月来公司,08年6月公司说开始为我办保险.之前我没接触过保险,听说不好补缴,可以协商补偿给我吗?
2.08年5月,公司和我们签合同,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与实际不一样,为保障工作,我签了。现在公司撤销我们部门,我不接受公司的调岗。公司要我走人,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我5月之前的4个月是否能拿双倍工资的赔偿?赔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还是我每月到手的工资?
3.由于被迫走人,我在公司3.5年,是否能得到3.5个月工资的补偿?补偿是按当地最低工资还是我每月到手的工资?
4.我们是单休,公司也没这方面的加班费说明,一直周六上班或者周日上班,但公司会说加班费在工资里一起发给我们了,请问是否合法?
5.我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复印件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打工的(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08-12-31 16:2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