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孩子在幼儿园试学期间(未交学费)收到人身伤害,校方该不该负责?

孩子在幼儿园试学期间(未交学费)收到人身伤害,校方该不该负责? 各位尊敬的律师,大家好,我姐姐孩子四岁,托管到一私立幼儿园试学,未交学费,期间孩子受到人身伤害,请问校方该不该负责?具体情况是孩子在上学时间内在校园里自己跑出教室玩耍,磕破上嘴唇,挺严重,缝了好几针,已经输了三天吊瓶,镇医院、县医院都未接受,转到市立医院后给缝的。请问这种未交学费试学期间在校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该不该负责?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gx32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3-04-26 20:5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