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承包到期的机动地是否必须承包给新增无地人口?
农村承包到期的机动地是否必须承包给新增无地人口? (1)背景:
①该村已经有十余年没有为新增人口(包括嫁入的和出生的人口)分配耕地。
②最近村里有200亩承包地(集体机动地)到期
③全体村民强烈要求将这200亩地首先分给没有地的新增人口,然后其余的用于拍卖承包
④村委领导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理由,拒绝将为新增人口分地,对其进行拍卖
⑤村委主任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200亩地承包给了各人(非本村村民),然后才告知村民
(2)目前了解的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主要的参考有两个: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方针
但是在实际情况下解释起来还是有些模糊,在此求一些详解,具体问题如下。
(3)问题
①“减人不减地”理解为“承包期内即便人口减少也不能将承包地抽出”对不对?
②“增人不增地” 如何理解,总不能一直没有地吧,新增人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
③对于《承包法》第28条的理解:机动地到期分给新增人口,《承包法》用了“应当”一词,如何解读呢,也就是说“机动地到期分给新增人口”是必须的还是取决于村委会还是取决于全体村民意志还是其他情况?
④接上一个问题该村在此情况下(机动地到期+村民要求),这200亩地是否必须首先分给无地村民?
⑤目前做法的合法性:村主任的做法(违背全体村民意愿强制拍卖)是否合法?这样情况下的拍卖合同是否合法?还有无可能(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收回该合同转而将地分给没有地的村民?
以上问题不求全解,但求准确,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ong_x……(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04-26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