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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订《房屋代理租赁合同》中,双方将租赁期限确定至2021年4

签订《房屋代理租赁合同》中,双方将租赁期限确定至2021年4 签订《房屋代理租赁合同》中,双方将租赁期限确定至2021年4月30日止,同时在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的延长作出了附条件的约定,乙方代理出租的客户要求继续租用该房屋,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当续签合同,如果不同意,以延长期的方式给乙方代理承租客留有必要找房时间,延长自动顺延六个月..现在乙方和其租客签订到2021年11月14日。没有告知我,且超期,我能否解除合同或者4月30日收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亮子(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21-03-0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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