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去年9月份交了房子30%的首付款不到26万,当时说的是交完首付就可以办理贷款

去年9月份交了房子30%的首付款不到26万,当时说的是交完首付就可以办理贷款 去年9月份交了房子30%的首付款不到26万,当时说的是交完首付就可以办理贷款,但是交了首付后,他说在我们之前的那批购房者贷款都办完后,才能把我们的资料交上去。当时同一栋楼的房屋的备案价格是3千多,我们买的是6千多,开发商说现在备案只能按之前的3千多备案让我们再交28万的首付款,才能办理贷款,要不然银行批不下来那么多贷款,给了我们两个方案:一,交款;二,退房。他这个要求合理吗?如果想要这套房子就只能补交首付款了吗?还有没有什么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娜娜(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21-03-02 13:1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