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过户纠纷
房屋过户纠纷 我是2003年在公司同事那里转让的公司的福利房,当初房屋价格是36500元,给同事是12000元,其中9000元为房款,3000元为其他费用,其余的275000元都为贷款。转让时写了协议,由公司基建科盖章,协议上约定27500元贷款由我负责还清后由公司给我房产证(公司在房屋修好后已经办好了房产证名字是我同事的),2012年我还清了贷款及利息共计52000元后在公司拿到了房产证找同事过户,由于房价上涨了同事就不给过户,还索要10000元,我没同意,经过多次和同事沟通不行,就起诉到法院,法院强制执行后,当同事一直称在外地打工,法院也没办法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如果房屋过户后,我卖房,税怎么征收?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678(甘肃-武威)
提问时间:2013-04-24 14:21